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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 被写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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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5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4月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于合军在解读《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不同于珠三角、长三角规划的五大亮点,其中之一就是“突出了绿色发展,体现了生态文明的思想”。本身武汉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就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因此,在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建设的时候,把"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四大战略定位之一,并把生态文明共建作为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用比较大的篇幅明确了促进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实现路径及其保障措施。        
    《规划》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提到:“支持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鼓励新余等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碳交易试点启动以来,为湖北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作了有益尝试。
    一是有利于形成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化机制。碳交易通过总量控制,促成减排成本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配额交易,通过市场配置达到整体减排成本最低的目的,实现了减排效益最大化。
    同时,碳交易使企业树立资源有偿使用的意识,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能源、环境、生态资源等进行更合理、更有效的配置,这对促进节能减碳、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也必将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化机制。
    二是有利于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更多的是采用政府“输血型”的纵向补偿模式,区域间、流域上下游或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市场化的补偿模式较少。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积极探索了基于碳市场的农林生态补偿机制,大胆走出一条生态补偿机制和低碳扶贫的道路。实施了神农架林区和通山县的林业碳汇项目试点,统筹规划了全省近200万亩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预计碳汇收入近千万元,对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实施了全省农村户用沼气低碳扶贫项目,统筹开发全省180万口户用沼气,预计增加农民收入3600万元,促进了农村能源结构的优化。通过开展生态补偿项目,为国家探索建立基于碳市场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