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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助力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发展改革系统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
发布时间: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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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落实国家2017年建立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全面提高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发改系统碳排放权交易水平。 11月1日,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助力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组织召开发展改革系统碳交易基础能力建设培训。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处长田啟、内蒙古发改委环资处副处长王欢、碳交中心总经理兼能力建设中心主任刘汉武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处长田啟、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的相关专家分别就全国碳市场建设与湖北试点经验、配额分配方法、试点碳交易分析与碳金融实践、核查机构与控排企业管理、CCER开发与管理等碳交易基础知识进行了专题介绍。

    11月2日上午,与会代表实地参观并考察了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中心副总经理王习斌就湖北碳市场建设运行情况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特色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赤峰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改委系统代表,约8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