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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关于恢复收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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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参与人: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自2022年1月4日起恢复收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EER)交易费用。收费标准参照鄂发改价管〔2021〕373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碳排放权基价和碳排放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