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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湖北碳交”)是经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金3.3亿元,为湖北宏泰集团二级公司。目前,除承担湖北试点碳市场建设工作之外,还负责管理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和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两个要素市场平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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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湖北碳交”)是经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金3.3亿元,为湖北宏泰集团二级公司。目前,除承担湖北试点碳市场建设工作之外,还负责管理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和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两个要素市场平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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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2022
碳交中心传达学习集团2022年经营工作会议精神
3月14日,碳交中心召开专题工作会,传达学习集团2022年经营工作会议精神,全体干部员工参加会议。会上,碳交中心总经理何昌福、副总经理杨光星分别带领全员学习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鑫的讲话精神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志祥的经营工作报告。干部员工畅谈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并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碳交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国辉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碳交中心各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原原本本学习会议精神,领悟其精神实质;二是要坚持党建引领,注重文化建设,实实在在高标准打造党建品牌;三是要抓住机遇,确定目标,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四是要解放思想,认真谋划中心转型发展,找准突破口;五是要聚焦重点,高效推进,按期保质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03/14
2022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召开干部员工大会
2022年3月11日上午,碳交中心召开干部员工大会。宏泰集团党委副书记曾庆祝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集团人力资源部宣读了集团党委关于成立中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委员会、以及新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的文件,朱国辉同志任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碳交中心全体干部员工参加会议。
02/21
2022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成功获批国家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基地
12月31日,根据北京国化石油和化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关于公示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基地(2021)名单的通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成功获批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基地。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基地根据国家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新发展理念,做为响应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设立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位的培训需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牵头,会同六大行业协会共同申请,正式启动碳排放管理员人才培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经过自主申报、服务中心初审、第三方认证机构评价等流程,成功获批了包括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民航碳排放管理员在内的6个工种的培训资质。 下一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基地管理办法和建设要求,建立完备的职业培训与评价体系。加快推进碳排放管理员能力建设工作,为双碳行业培育人才,为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预定目标、碳中和愿景做出贡献。
02/14
2022
王忠林调研“双碳”科技创新和碳市场建设
王忠林调研“双碳”科技创新和碳市场建设 以科技创新引领低碳产业发展 以国家平台助推碳市场建设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2月1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到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调研“双碳”科技创新和碳市场建设工作。 王忠林强调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动碳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湖北更大贡献。 在武汉科技大学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王忠林认真听取碳中和相关技术项目介绍,对其重大经济和生态效益前景给予高度评价;在钒资源高效利用省协同创新中心,详细了解钒储能研究与运用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更多碳科技成果产业化。 王忠林充分肯定武汉科技大学勇攀科技高峰取得的丰硕成果,勉励学校立足湖北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强化产学研用一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完成“双碳”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深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加强学科建设,率先在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中取得突破。 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王忠林认真观看碳排放权实时交易动态,了解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运行情况,要求进一步优化系统,确保运行顺畅高效、数据安全稳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王忠林听取了我省碳市场建设、绿色金融和碳金融工作等情况汇报。 王忠林指出 加快碳市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双碳”工作的重要部署,是赢得更大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行动。 要切实提高认识,全力加快碳市场建设,更好赋能湖北高质量发展。 王忠林强调 要切实建好用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这一国家级功能平台,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拓展清算等业务,加快推进登记结算机构组建,抢占低碳发展高地。 要切实加强探索创新,依托高端智库,组建专业队伍,加强对碳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研究,创新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要切实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动产业低碳转型,培育低碳新兴产业。 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人才、财税、资金等政策扶持,为碳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要切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活动组织策划,不断提升湖北碳市场的显示度和知名度,吸引更多资源要素在我省聚集,推动碳市场加快发展,为湖北一域发展争光、为全国绿色发展添彩。 副省长赵海山、宁咏参加调研。 转载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号:govhubei)
02/10
2022
宁咏副省长莅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调研
2月8日上午,省政府副省长宁咏莅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调研碳市场建设工作。他强调,要扛牢政治责任,高标准推进碳市场建设,加快建成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打造湖北高质量发展绿色引擎。 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志祥,党委副书记、碳交中心董事长曾庆祝,碳交中心总经理刘汉武就碳市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汇报。 宁咏指出,碳排放权交易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和路径选择,“中碳登”是全国碳市场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中碳登”落地湖北为我省建成全国碳交易中心创造了有利条件。要坚决落实应勇书记对碳市场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建成全国碳金融中心、中部地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先行区、低碳交流合作平台”的定位来谋划未来发展。 宁咏强调,湖北宏泰集团要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快推动“中碳登”组建运行,充分拓展湖北碳交中心功能范围,充分释放国企改革“1+1>2”的红利。要发挥“中碳登”国家级功能平台作用,健全服务功能,扩大交易产品,提升湖北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功能的核心枢纽作用。要实现湖北碳交中心的功能拓展,特别是做好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等领域的能级提升。要发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制定合规标准,发展武汉碳达峰、碳中和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要发挥好中心集聚作用,以绿色低碳为支点,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湖北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不断扩大湖北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要做好省内相关企业的协同联动,推动“中碳登”、武汉清算所、碳交中心有机融合,确保形成合力,形成绿色低碳业务的错位互补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人行武汉分行负责同志就碳市场运行和绿色金融等情况进行交流。省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林竹青、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水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陈宽宏和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李斌参加调研。
01/17
2022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湖北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月14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湖北大学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和气候智慧型农业研究。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兼碳交中心董事长曾庆祝,湖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建平代表双方签字并致辞。 曾庆祝董事长于会上表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湖北大学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建湖北大学中国农业碳减排碳交易研究中心。对于碳交中心来说,今天与在“双碳”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具有雄厚基础的湖北大学合作,不只是起点,更是延续、是升级,是进一步加强合作。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业应用、智力支持等方面深入交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田啟,湖北省科技厅社发处处长史红,华中科技大学煤燃烧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赵海波,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艾青松,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杨光星以及湖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湖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湖北大学商学院等师生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12/31
2021
我中心与英山县政府、湖北汇智基金签署碳汇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12月30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英山县人民政府、湖北汇智知识产权运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英山县碳汇项目开发。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田啟,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湖北碳交中心董事长曾庆祝,英山县县委书记郑光文,湖北汇智基金总经理梅玲,以及英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我中心董事长曾庆祝会上表示,湖北碳交中心是湖北试点和全国碳市场的重要支撑机构,是我省“低碳经济发展中心”和“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碳交易试点以来,我中心通过碳交易试点探索了生态补偿机制,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农林生态环境资源丰富的地区的绿色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湖北碳交中心今后将积极开展合作,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机遇,探索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把生态效应转化为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更好推动英山县乃至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三方将就英山县碳汇开发机制搭建、双碳市场能力建设、国家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碳金融创新、碳普惠等开展合作。湖北碳交中心、湖北汇智基金将为英山提供双碳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促进英山县进一步将生态优势、绿色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崛起。
12/06
2021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2月2日(周四)下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曾庆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灿明,副校长邹进文等出席仪式。 杨灿明校长感谢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对学校的关心支持。他认为“碳达峰、碳中和”奋斗目标使命光荣、任务艰巨。他高度赞赏近年来湖北碳市场的高速发展,诚挚祝贺全国碳市场的光荣启航。他希望双方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在双碳领域人才培养,多学科研究合作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他希望新揭牌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碳交易与碳金融研究中心进一步凝聚共识,升华内涵,探索高端人才培养与高水平智库建设新模式,共同提高学子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共同强化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环节。 曾庆祝董事长表示非常高兴来到校园,感受严谨的治学氛围,蓬勃的的青春朝气和奋发的进取精神。她指出,碳达峰、碳中和涉及多学科多 领域,我国双碳工作存在巨大的人才需求,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正配合人社部搭建碳资产管理师认证体系,诚邀中南大作为合作方共建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基地。她希望双方紧密协作,合力探索建立碳市场和碳金融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着力打造碳市场和碳金融研究和教育的优质品牌,力争创建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示范研究机构,服务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仪式上,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碳交易与碳金融研究中心揭牌。张杲总监做客首场文澜碳金融论坛,作了题为“打造学科融通的碳市场研究平台,助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的主题讲座,并与中南大师生就双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互动。
12/03
2021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一行莅临中心调研
12月1日上午,林郑月娥特首率领特区政府代表团一行在湖北省政府副省长赵海山的陪同下莅临中心调研。 中心总经理刘汉武向林郑月娥特首一行汇报了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及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建设情况。 赵海山副省长对林郑月娥特首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湖北和香港能在绿色金融领域探索建立长期合作和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双方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共同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林郑月娥特首充分肯定了湖北试点市场和全国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建设工作,她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定下进取的减碳排放策略和措施,力争2050年前达到碳中和的同时,可发挥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优势,发展绿色金融产品,积极与湖北合作,助力国家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 参加调研的还有:香港特区政府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赵俊、港澳办主任秦宇等。
09/18
2021
“碳排放权确权中的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中心召开
9月15日上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碳排放权确权中的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报告厅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生态环境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对会议给予指导;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业内专家,以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法律学者就碳排放权确权、登记中的多项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碳排放权确权中的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通过视频参会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同志现场参会 本次会议旨在为推动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提供富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与会专家围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行为的合法性与可行性”“碳排放权司法冻结与执行问题”“企业拒不履约情形下的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和“碳排放权确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四个议题展开研讨,最终形成多项共识和建议。一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推定碳排放权可用于抵质押,站在实践角度建议尽早在法律或行政法规中明确可以就碳排放权设立权利质权。二是碳排放权的司法冻结和执行规范亟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进行明确。三是建议完善奖惩制度体系,加大对拒不履约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可以参照期货业等金融业做法采取限制违规用户账户出金等方式。四是涉碳纠纷类型众多、专业性强,可以考虑建立集中管辖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同志认为,本次会议对全国碳市场相关司法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国家生态环境部相关同志表示,本次会议对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具有借鉴意义,会后将结合与会专家意见对本次会议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全国碳市场开市两个月以来,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司法机关、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机构及交易机构等相关主体均面临新的法律问题。新形势下的法律“大考”要求各方主体将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共同目标,在各自工作环节中进一步紧密配合、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内智”和“外脑”,将我国优质法律研究资源转化为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的“法智”能源,保障全国碳市场行稳致远。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国家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二级巡视员兼法规处处长王炜、四级调研员闻闽,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张敏思;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副庭长张之婧、一级法官助理姚海军,立案庭副庭长王俊毅,审判管理办公室三级高级法官助理宋淼军,执行一庭一级法官助理刘春艳;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珞珈特聘教授秦天宝,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楚天学者、武汉大学教授张红,气候变化、碳交易法律问题方面专家、武汉大学教授蒋小翼,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白明旭;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刘汉武参加会议。会议由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张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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