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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湖北碳交”)是经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金3.3亿元,为湖北宏泰集团二级公司。目前,除承担湖北试点碳市场建设工作之外,还负责管理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和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两个要素市场平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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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湖北碳交”)是经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金3.3亿元,为湖北宏泰集团二级公司。目前,除承担湖北试点碳市场建设工作之外,还负责管理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和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两个要素市场平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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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2017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来我中心调研
6月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到我中心参观,并调研湖北碳市场及我中心建设情况。 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张杲介绍了湖北碳交易试点背景、湖北碳市场运行情况和下一步发展规划。双方就碳市场建设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交流。 常修泽教授详细了解了湖北碳交易试点及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并指出,湖北武汉是我国中部崛起的支点,在湖北集聚低碳发展资源,探索绿色发展道路,对于呼应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东部发达地区,承接和带动中西部地区转型和绿色发展将起到战略纽带作用,对我国探索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03/22
2017
中心召开2017年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月20日,我中心2017年第一次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中心例会室分别召开。会议由陈志祥董事长主持,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股东单位代表及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 股东代表、董事充分肯定了中心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充分赞同中心各项业务发展规划,股东单位表示,今年将继续全力支持中心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为力争两个中心创造有利条件。
02/20
2017
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一行五人调研我中心
2月17日上午,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段应祥一行五人莅临中心,调研湖北碳市场建设工作。 会上,我中心总经理刘汉武从湖北碳市场建设与运营情况以及湖北碳市场全国影响力等方面汇报了湖北碳市场现状和下一阶段发展趋势,双方就碳执法、碳市场管理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段应祥主任对湖北碳市场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表示会全力支持碳交中心的发展。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孙伟明、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科员甘晓红、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科员杨柳、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科员聂长涛。
02/04
2017
湖北碳交中心召开2017年新春展望会
2017年2月3日,我中心召开2017年新春展望会,会议由中心总经理刘汉武主持,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陈志祥、纪委书记杨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志祥董事长为大家送上新年祝福,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全面完成中心战略规划目标,将2017年度工作目标落实落地;二是不断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提升平台价值;三是希望年轻的团队伴随年轻的平台成长,将个人价值发挥到极致。他表示,面对2017年全国碳市场的全面启动,中心全体员工要保持昂然的斗志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实现中心战略发展目标继续前进!
12/16
2016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一行调研我中心
12月16日上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一行莅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调研指导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在调研座谈会上,中心详细介绍了湖北碳市场建设情况、市场运行成效及影响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全国碳市场背景下湖北的机遇与挑战、碳金融创新和自愿碳交易等内容与调研组的专家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何建坤副主任在详细了解了湖北碳市场发展的有关情况后,对湖北的一系列探索和创新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何建坤副主任表示,湖北作为中国中部地区唯一开展试点的碳交易试点省份,在碳市场建设和碳金融创新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湖北试点的成功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还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陈志祥、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一司三处处长王静、吉林大学副校长杜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刘仁伍、当代绿色经济研究中心梅佳颖、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海林、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事一处副处长陈汉彪、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齐绍洲、武汉市参政室科长叶蓉。
12/09
2016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助力石化、化工行业能力建设工作
石油和化工行业既是国民经济的能源、原材料基础和支柱产业,也是能耗大户。根据国家发改委57号文的要求,石化和化工行业将有约2400家企业被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占拟纳入企业总数的1/3,这意味着作为高耗能、高排放的“双高”行业,石化和化工行业企业低碳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2016]57号)文件要求,推动石化和化工企业顺利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12月8日—9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低碳联盟和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石化和化工企业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在汉召开。石化联合会人事部阮新主任,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田啟处长,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张杲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企业代表约60余人参会。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为健全碳市场配套机制、服务企业节能减排、支撑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而设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针对不同培训主体的个性化需求,中心设计了初、中、高三级课程体系。本次高级别培训,中心根据石化、化工行业工艺流程及生产管理特点,特别设置了全国碳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方案研究、石化化工重点产品碳排放基准值研究工作介绍、石化和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解读、企业参与碳交易等挑战与机遇、试点碳市场价格分析等当前碳市场能力建设的重点、难点进行了权威解读,并邀请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专家分别从集团企业和试点企业两方面进行碳资产管理经验分享。 参与本次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的学员还获得了《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碳交易)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证书》和《石化和化工行业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结业证书》(分别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颁发),为学员今后从事碳交易方面的工作,提供了专业保障。 本次石化和化工企业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聚焦于碳排放盘查、核查、配额分配等当前碳市场建设的重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了企业的数据报送能力,更有利于从行业途径推动排放数据摸底工作,有效解决了当前碳市场建设的燃眉之急。
12/06
2016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助力贵州省碳市场建设
2016年11月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再次突出了建设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与此同时,围绕2017年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正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下紧锣密鼓的进行,其中能力建设培训任务最为艰巨。 为了迎接全国碳市场启动,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建设工作,为日后建立健全的碳市场体系做好铺垫,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和贵州省发改委于12月1日在湖北武汉组织开展了贵州省重点排放企业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培训会。来自贵州全省范围内的发改系统及118家企业代表共140余人参加。 充分总结湖北在试点期间的经验与教训,协助试点地区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尽快达到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和条件,是国家发改委在湖北设立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的初衷。据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说,“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会根据受众述求,针对不同培训主体设置不同课程。针对主管部门,我们有配额分配方法、市场监督经验分享、核查机构与控排企业管理等课程;针对企业,我们有碳交易原理与试点碳价分析、企业碳资产管理经验分享等。” 本次培训,考虑到贵州参加培训的火电企业代表较多,除了量身定制的培训课程之外,中心还专门组织学员分批前往“华电能力建设示范基地”(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华电湖北分公司黄石热电厂),通过现场参观,学员能直观感受到碳交易市场对低碳领域的影响和对企业带来的切实有效的帮助,通过学习标杆示范基地的节能减排经验,从而指导企业将自身的节能减排效果发挥到最大化。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精选的讲师团队,量身定制的培训课程,独创的参观形式,受到全国各非试点省份和行业协会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下一步,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还将继续为非试点省份和行业协会服务,全力做好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工作。
12/01
2016
2016年度湖北省第三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培训(第一期)在宜昌召开
为推动落实国家2017年建立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能力,确保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基础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25日,2016年度湖北省第三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培训(第一期)在宜昌召开,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副处长马国柱、宜昌市发改委副主任徐海涛、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王习斌出席会议并致辞。 培训就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使用方法介绍、国家MRV体系及数据报送、监测计划数据报送等内容展开,并就排放报告模板、通用核查指南及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核查指南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 来自宜昌、襄阳、十堰、荆州地区发改系统及80家控排企业代表,约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11/21
2016
全国首单“碳保险”正式落地湖北
导读: 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问题的持续关注,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共识,碳金融也从被动的社会责任要求上升到主动的可持续发展诉求,各类金融机构致力于碳金融不再是理想的冲动,而是基于对市场机会的主动把握,这场低碳经济的“盛宴”已在各种碳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中拉开了帷幕。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显然,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级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相关产业已蓄势待发,并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预测,“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投资需求每年将达2万到4万亿元,而财政投入约在3000亿元,最多占总投资的15%,主要靠社会投资,节能减排、发展新能源也是中央财政扶持引导的重点之一。 碳金融:撬动低碳经济的重要杠杆 “碳金融作为以碳资产为基础和核心的金融市场活动,能够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优势深化,使之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如此评价碳金融。 在马骏看来,碳金融产品创新能支撑碳市场的发展壮大。他认为,碳金融能为碳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为激活与管理碳资产创造条件。碳金融交易工具和碳金融融资工具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强化了碳交易的激励功能,将大大提高企业主动积极参与碳交易的意愿,有利于碳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再次打造碳金融新样本——碳保险 11月18日下午,在2016年中国长江论坛——全国碳市场建设与绿色金融创新分论坛上,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平安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签署了“碳保险”开发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签订之初,湖北碳交中心与平安财险湖北分公司共同进行了多次商讨研究,并咨询了第三方核查机构和众多企业意见,最终确定了全国首个碳保险产品设计方案。一同参加签约的华新水泥集团与平安财险签署了全国首个碳保险产品的意向认购协议,平安保险将为华新集团旗下位于湖北省的13家分子公司量身定制产品设计方案,并于近期签署正式保险服务协议。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全国首单“碳保险”正式落地湖北,这是今年来自“现货远期”产品上线后,湖北绿色金融创新成果的又一新样本。 “我们做的从来都不是‘PPT产品‘,每一个碳金融产品都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经过慎重研究后推出的,可以看到这些产品在企业中都受到极大的好评。“湖北碳交中心相关负责人这样介绍到。近两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二十多种碳金融产品,绝大多数在首发后就没有下文,真正实现可复制的仅碳配额质押贷款、碳基金、碳配额托管等几种。那些首发后就悄无声息的产品被业内人士戏称为“PPT产品”。 “碳保险”是平安保险为碳排放权交易企业量身打造一系列保险产品的总称,是企业风险管理及碳资产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平安保险一直在积极研发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概念相结合的保险产品,这次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合作,研发针对性的产品,是在环保保险产品领域的一次重要突破。 国际市场上碳保险主要针对交付风险,目前有:碳信用价格保险、碳交付保险、清洁发展机制支付风险保险、碳排放信用价格、碳交付保险,碳排放信贷担保等产品。平安保险湖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市场碳保险业务相对单一,无法切实满足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需求,下步我们还将联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共同开发更多保险产品为更多的企业服务。” 8月31日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大力发展绿色信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发展绿色保险”、“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等多重激励机制创新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本次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平安保险湖北分公司联合开发的“碳保险”是国内保险业首次踏入碳市场的大胆尝试和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表现。 此次会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还分别与协鑫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签订了CCER产品创新协议和低碳产业基金协议。这些碳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进一步扩宽了企业节能减排融资通道,降低融资成本,带动企业投资节能减碳的积极性。
11/07
2016
巴黎协定于今日起正式生效 湖北全力备战全国碳市场
导读: 已由世界74个国家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于今日起正式生效。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58.82%,这一份全球性的气候新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将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谱写重要一页。 《巴黎协定》是继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它们共同形成了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格局。 开启全球气候治理新阶段 中国贡献非凡 去年底的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13天、近200个缔约方,催生《巴黎协定》的谈判密集而艰苦。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以及中国行动,为大会成功增添了强大动力。 在杭州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先后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中国和美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这一举动为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助力《巴黎协定》早日生效释放了强有力信号。 10月5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将于今年11月4日正式生效。这份协定凝聚着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社会携手推进应对气候问题的努力,全球各国对此反响积极。 这当然并不意味着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已经轻易解决了从“高碳”转向“低碳”的过程。我们的煤炭消耗占比仍然过大,每一次雾霾天的到来,都提示我们要面对这个现实,做出更积极的转型努力。 碳市场是解决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工具 相对于政府强制减排甚至是拉闸限电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碳交易则是采用市场化机制,在总量限定的情况下,调控每个排放企业的排放水平。企业在进行碳排放交易时,碳排放边际成本较低的企业将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和清洁生产,其富裕的碳排放配额可通过交易获得经济收益;相反,碳排放边际成本较高的企业面对减排,可以选择购买碳排放配额而不必投入超出社会平均减排成本的代价完成政府减排任务。这一市场机制较好的解决了调动企业减排积极性和社会减排成本过高的问题。正是基于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在湖北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拉开了“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序幕。 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表示,2017年,我国将启动全国的碳市场,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国碳市场建成后,将是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当中规模最大的市场。面对这一历史性机遇,湖北正计划凭借试点期间形成的全国领先的市场流动性(占全国市场80%交易量)和金融创新优势,积极谋划全国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即将开启 湖北全力备战 在今年发布的《湖北“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将湖北武汉建成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为此,湖北省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湖北省的控排企业门槛将由6万吨标煤下降到了1万吨标煤,这意味着湖北碳市场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门槛下降后的排放量覆盖范围将由原来的50%扩大到了80%左右。”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的田啟处长介绍时说道,“对企业历史数据摸排、盘查工作将会大大增加。”新的《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湖北从试点过渡到全国交易市场奠定了稳固的立法基础。 不仅如此,湖北还在抓紧开展数据盘查、完善配额分配方案、健全碳市场支持体系、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和碳金融创新等方面积统筹谋划、重点突破,为争取全国的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全力备战。 近期,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还将发布上线包括碳现货远期、碳保险等一批碳金融产品,全国最大金额的CCER质押贷款项目也将于近期签约。这些碳金融产品的落地,还将进一步扩宽企业节能减排融资通道,降低融资成本,带动企业投资节能减碳的积极性。 如此看来,《巴黎协定》无疑是世界气候变化的一剂良药,在接下来的发展中,湖北将会用好、用足碳市场这个有效的减排工具,为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做好衔接工作,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事业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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